《曼彻斯特世界》报道称,英力士集团对于曼联和尼斯双双获得欧联杯参赛资格感到乐观。尼斯在法甲联赛中名列第五,从而获得了参加改组后的二级洲际俱乐部比赛的资格,而曼联则在上周末的足总杯决赛中战胜曼城,也确保了欧战参赛资格。
然而,根据欧足联现行的规定,拥有相同所有者的两家俱乐部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比赛。虽然英力士集团目前仅持有曼联27%的股份,但计划中的进一步投资可能会使其持股超过多俱乐部所有权规则适用的30%门槛。
通常情况下,联赛排名较高的球队将获得参赛资格,而另一支球队将被禁止参赛。英力士集团对此表示,他们正在与欧足联进行直接对话,并相信将有一条解决这一问题的道路。如果曼联和尼斯能够向母公司提供证据,证明两家俱乐部之间不存在任何联合管理,并且是独立实体,那么这一情况可能会得到解决。
根据欧足联规定,任何参加俱乐部比赛的俱乐部均不得持有或交易其他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的俱乐部的证券或股份,成为其他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的俱乐部的成员,以任何身份参与其他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的俱乐部的管理、行政和体育表现,或在其他参加欧足联俱乐部比赛的俱乐部的管理、行政和体育表现中拥有任何权力。